西南交通大学危险化学品采购审核备案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点击次数:10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安全和人身安全,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其主要职责为:

一、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负安全管理责任,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基层具体使用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和责任人,组织编写、修订各基层使用部门或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规程的执行。

三、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四、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做好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购置、运输、存储、保管、使用、回收等相关工作。

五、建立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建立完备的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台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定期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

六、组织或配合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七、配合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购置工作实行国家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危险化学品的分级购置。

(一)     采购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按照公安及学校要求实行申购审批制度,具体流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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